为做好2022年度学校质量工程项目推选工作,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2〕205号)精神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推选原则与要求
(一)坚持围绕学校办学定位、办学特色、全国优质高等职业院校以及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项目建设目标,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按照人才培养、专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教育教学改革以及教师队伍培养的整体要求系统设计。优先向重点专业群倾斜、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引领专业群建设,调动广大教师的教育教学积极性。
(三)坚持标准,宁缺毋滥,在立项限额范围内择优推选。学校将严格把关项目内容,杜绝重复申报,其中课程建设类项目,同一专业同一门课程不得重复申报同类项目。
(四)坚持精心谋划,统筹安排,有所侧重。各二级学院应结合学校和本学院的“十四五”发展规划,认真按照申报指南、申报条件和限额要求,精心谋划,统筹安排,有所侧重,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学校择优推荐。
(五)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申报项目(含个人荣誉类项目,下同)不得超过2项。在研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超过2项(含2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质量工程项目。
(六)项目负责人有1项在研项目,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近2年有延期项目的(含延期后结题的),不得申报本年度质量工程项目;近3年有撤项项目的,不得申报本年度质量工程项目。
二、申报范围
本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的申报范围包括:专业类、课程类、师资类、实验实训类、教学研究项目、改革示范类以及高等继续教学建设项目等7个类型。
三、申报限额及条件
(一)专业类
1.特色高水平专业限报2个。需与学校办学特色相契合,所依托专业应是省级及以上重点(特色)专业。
2.专业教学资源库。牵头主持高职院校申报不超过2个,联合申报院校不限数量,项目申报条件应对接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备选库申报条件。本年度全省计划遴选培育50个左右省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
3.传统专业改造升级限报3个。根据学校现设专业建设、专业改造和专业发展需要,对照条件自主申报。
(二)课程类
1.精品课程限报5门。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高职课程,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理论课程、实验或社会实践课程等均可申报。课程负责人为本校专职教师,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2.示范金课限报3门。已完成结题的立项建设省级课程类项目均可申报,优先推荐结题结论为“优秀”的课程建设项目以及作为省级教学成果奖依托的课程建设项目。优先推荐本年度获省级教学能力大赛二等奖以上的课程。课程负责人为本校专职教师,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课程团队中有省级以上教学名师、技能大师、全国技术能手或省级以上教学能力大赛一等奖以上团队成员。
3.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限报4门。申报课程须为人才培养方案中已开课至少2个学期的课程。项目实行“双负责人”制,高校基层教师党支部书记是项目负责人,主讲教师是课程负责人。
3.高水平教材限报3部。申请高水平教材建设项目的教材应为已经入选国家或省级“十三五”规划、且已经正式出版,推广使用效果良好的教材,以及已经立项建设的国家和省级“十四五”规划教材,由省教育厅邀请专家评选出 100 种左右的优秀教材予以立项。申请教材的第一主编须为高校专任教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哲学社会科学重点教材及涉及课程的教材,不在此次申请范围内。申请教材可以为新编教材或修订教材。同一主编、同一课程、不同出版单位的教材选题,不可重复申报。
(三)师资类
该类项目限报10项。具体项目申报数将根据申报和评审情况由学校统筹,在各具体项目间进行分配。各项目申报要求主要包括:
1.教学创新团队。要求团队师德师风高尚,团队结构科学合理,团队负责人能力突出,教学改革基础良好,专业特色优势明显,保障措施完善健全。已在质量工程立项的省级教学团队(高水平团队等)不得再重复申报。
2.技能大师工作室。主持人应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以上,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在某一专业(职业、领域)技艺精湛、技能高超、贡献突出;近 3 年指导的学生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至少一项;本人在行业领域相关比赛中获国家级二等奖以上奖项或省级一等奖奖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或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做出较大贡献;获得中华技能大奖或获得省级技术革新能手或省部级技术能手;曾获得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发明奖等。
3.教学名师。已获得省级教学名师(包括线上教学名师、课程思政教学名师)的教师,不得重复申报本次教学名师。
4.教坛新秀。已获得省级教坛新秀(包括线上教坛新秀)的教师,不得重复申报本次教坛新秀,其中40周岁以下是指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实验实训类
1.虚拟仿真实训基地限报1项。积极引导和支持国家“双高计划”立项推荐专业(群)、教育部高职创新发展行动计划认定的国家级专业、省重点建设(特色专业、高水平专业)和服务我省十大新兴产业的高水平专业(群),立项和建设省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已获批国家级职业院校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培育项目的高职院校可直接认定。
2.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限报2项。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且具备领导和统筹整合校内外相关教育资源的能力。优先支持服务我省“十大新兴产业”密切相关的基地,实训基地负责人应为高职院校有关院(系)负责人、专业负责人。
(五)教学研究项目
1.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含重大、重点)限报14项,其中重大、重点项目4项。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原则上应为已列入校级立项研究计划且研究超过一年以上的项目,进行重新申报择优推荐。省级一般教学研究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重点教学研究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重大教学研究负责人应具备教授职称且具备领导和统筹整合相关教育资源的能力。
2.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项目限报2项。由省教育厅组织评审委员会单独评审,根据申报材料的实际情况决定淘汰率和立项等级。
3.高职研究平台建设项目限报1项。在2023年省级教学研究重大项目中单列,支持有条件的高职院校通过组建高职教育研究所等方式,统筹整合校内外教学研究力量,创新教学研究的组织、运行和保障机制。入选建设的平台将优先纳入我省高职教育发展智库。
(六)改革示范类
1.安徽省“三教”改革示范校限报1项。
2.中国特色学徒制限报2项。已经列入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的专业不再重复申报。
3.产业必赢线路检测3003学院限报1项。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校级领导或二级教学单位(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团队;相关企业主体参与的兼职教师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数量不低于高职院校专职教师的数量。
4.知名工匠培养基地限报2个。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较强的统筹协调能力,原则上由二级教学单位或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项目团队中应当有园区和企业相关负责人参与,并能够在基地建设中切实承担协同协调职责。基地相关专业年招生培养规模原则上不低于 150 人,毕业生在协同企业或对接园区相关企业的就业率达到 70%以上。
(七)高等继续教育建设项目
限报1项(重点或一般)。申报一般项目的主持人应为从事过高等继续教育专业管理、课程教学工作 2 年以上或是高等继续教育管理人员。申报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应具备高级职称或从事过高等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处级及以上管理人员。
四、推选方式
本次申报项目全部采取校外专家评审,在限额范围内推荐申报,但申报项目评审平均分不得低于80分,重大重点项目评审平均分不得低于85分。限额指标有剩余的,在同类项目中调剂,无法调剂的,缺额申报。专家评审平均分超过80分(含)但最终未获省级立项的(包括已推荐但未获立项的和未予推荐的项目)的教学研究项目,立项为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数量不限。
(一)评审采用百分制打分,计算分数时取平均值。
(二)分级上报的项目根据最终评分高低进行排序,根据比例确定上报项目级别(重点或一般)。
(三)若评选结果出现最后一个推选名额分数并列,且超过申报限额时,再邀请3位专家进行评审,确定上报项目。
五、推选程序
(一)讨论确定推选方案。
(二)网络评审。
(三)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审定。
(四)公示。
(五)上报。
六、推选组织
(一)成立项目推选领导小组
组 长:李 雪
副组长:陈章奇
成 员:孔 成、朱小龙、高克智、傅绪明、张颖、范生万、张震、杨忠慧、蒋强军、姚庆锋、王 辉
(二)成立专家评审组
专家评审组成员由5-7人组成,从学校批准的“必赢线路检测3003教科研项目评审专家库”中选取。
(三)校纪委对整个推选过程进行监督。
七、项目申报时间和方式
请各位老师登录教科研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系统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8日23:59,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
相关附件:
附件2:2022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高职).pdf
附件4:高职和继续教育项目申报书.zip
附件7:2022年度省级质量工程形式审查规范.doc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