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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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安徽省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协调推进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11-26 动态浏览次数:

接有关试点院校反馈,11月26日上午11:43北京中车行发布的有关1+X工作通知与我省工作实际情况不符,现已责令该培训评价组织将所发信息予以更正撤回。相关工作内容请以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协调推进办公室通知为准。

特此声明。

安徽省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协调推进办公室

2021年11月26日

通讯方式:安徽省教育厅高教处/职成处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321号教科大楼

安徽省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协调推进办公室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金宁路北16号    邮编:231131       电话:0551-65658583/65658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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