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财﹝2013﹞5号)转发给你们,请项目负责人按照文件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并于2013年2月18日前提交绩效自评报告(表格见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214385307@qq.com,纸质版打印一份于2月25日交至人事科研处。
特此通知。
附件: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doc.doc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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