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字〔2012〕80号
关于做好2011、2012年度专业骨干教师
国家级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有关处室: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2012年度高职高专院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2〕130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2011、2012年度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名额分配
2011、2012年度,省教育厅下达我院30名专业骨干教师参加国家级培训,其中国内培训12人,国外培训6人,企业顶岗培训12人。根据培训任务,结合各系部培训需求,经研究,将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分配到各系部(附表),国外培训人选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已确定。
二、培训项目及经费
国家级培训项目包括国内培训、国外培训和企业顶岗培训,其中国内、国外培训均为4周,企业顶岗培训为期8周。
国家级培训项目所需经费以中央财政投入为主,不足部分由学院承担。中央财政担负的资金将逐级拨付到学院,拨付标准为国内培训5000元/人,企业顶岗培训10000元/人,境外培训30000元/人。中央财政资金拨付到位之前,学院应全额垫付教师培训费用。培训费用数额和付款方式以培训机构发布为准。
三、报名方式和要求
参加国家级培训的教师须登录“高等职业院校教师专业能力发展平台”(www.guopei.hvett.com.cn),或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教师园地”―“素质提高计划”―“高等职业院校教师专业能力发展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和培训班报名,并全程记录学习轨迹、反馈培训效果。
四、工作要求
1、请各系部要高度重视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工作,认真制定选派计划,积极落实参训人选。要派专人负责关注“高等职业院校教师专业能力发展平台”(www.guopei.hvett.com.cn),查找培训组织机构和培训信息,及时通报有关参培教师,组织报名。要加强对参培教师的管理,培训结束,参培教师要进行书面总结。
2、请各系部将培训教师的培训通知、报名推荐表、培训总结、考核情况及培训证书等材料培训结束后一并报到人事科研处。
3、请财务处按要求做好培训经费的支付与报销工作,有关国家级培训工作具体事宜,与人事科研处赵雯联系。
二��一二年九月十一日
附表
2011、2012年度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名额分配表
序号 | 系部 | 国家级培训 |
合计 | 国内培训 | 企业顶岗培训 |
人数 | 专业方向 | 人数 | 专业方向 |
1 | 会计系 | 4 | 1 | 金融或工程造价 | 3 | 会计电算化 |
2 | 工商管理系 | 4 | 2 | 连锁经营或电子商务 | 2 | 物流管理或呼叫中心服务与管理 |
3 | 国际贸易系 | 4 | 2 | 语言类或国际贸易 | 2 | 语言类或国际贸易 |
4 | 旅游管理系 | 3 | 2 | 航空或旅游 | 1 | 航空 |
5 | 电子信息系 | 3 | 1 | 待定 | 2 | 待定 |
6 | 艺术设计系 | 2 | | | 2 | 旅游工艺品 |
7 | 公共课教学部 | 2 | 2 | 文秘 | | |
8 | 思政课教学部 | 2 | 2 | 思想政治教育 | | |
合计 | 24 | 12 | | 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