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1-2012学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6-04 浏览次数:

 

 

 

 

 

 

院字〔201245

关于评选2011-2012学年度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为更好地建立激励机制,根据《必赢线路检测3003关于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的评选办法》的规定,现将2011-2012学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全面推进学院的改革和发展,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积极投身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把学院建成特色鲜明、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高职院校,总结工作,表彰先进,树立良好校风、教风、学风。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条件

1、系部(处室)领导成员整体素质较高,能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决议,有声有色地开展各项工作,积极协调其他部门积极工作,出色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2
、本系部(处室)人员能同心同德、团结协作,创先争优。树立“以学生为中心”、“以教学为中心”的服务思想。有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主动饱满的工作热情。忠于职守,廉洁勤政,办事效率高,各项工作成绩显著。
    3
、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党委、行政的决议决定在本系部(处室)及时有效地贯彻执行,经常开展有效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以避免工作上的失误。
    4
、工作扎实,制度落实,业务活动正常且形式多样。

5、勤俭节约,遵纪守法,顾全大局。

(二)先进个人条件

1先进工作者条件

1)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锐意改革,无私奉献,认真执行学院党委、行政的决议。
   
2)关心学院的发展,“以学生为中心”的服务意识强,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服务育人、管理育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团结同志,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在学院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工作中表现突出。

4)认真参加学院、处室组织的集体活动,服从工作分配,遵守工作纪律,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全年出满勤,工作主动热情,办事效率高,没有发生工作失误或因工作拖拉、服务态度差等而受到过投诉。
    2
、优秀教师条件
   
1)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锐意改革,无私奉献,认真执行学院党委、行政的决议。
   
2)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以学生为中心”的服务意识强,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学风端正,师德高尚,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3)主动承担并圆满完成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饱满,从事主讲课程的教学改革和建设,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中成绩突出,教学效果显著;服从工作安排,遵守工作纪律,无教学事故。                            

4)积极参与学校教学基本建设和教学质量工程建设,专业教师积极参加本专业职业技能培训和社会实践活动。

5)在学院实验实训基地建设、教学资源库建设、指导学生技能竞赛和其它课外活动以及参加社会服务工作等方面成绩突出,扩大了学院正面影响,为学院赢得荣誉。

3、优秀辅导员(班主任)条件

1)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锐意改革,无私奉献,认真执行学院党委、行政的决议。
   
2)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学生为中心”的服务意识强。关心学生、爱护学生,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师德高尚,深受学生拥戴。
   
3)努力指导班集体的建设,认真抓好学生干部的培养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工作,在教育和管理学生、树立良好班风、就业指导等方面成绩突出。
   
4)带领学生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圆满完成学院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严格管理班级,学生无严重违纪现象,班级或所管理的学生
无重大治安事件,各项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班级学生在思想学习、课余生活、文体卫生等方面进步显著。
   
5)表现突出。能结合大学生思想实
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势与政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等教育活动,结合大学生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

三、评选范围、时间及学院总的比例:

()评选范围

1、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是全院在岗工作人员(包括合同聘用制工作人员)。行政处室坐班人员当选,获先进工作者称号;专任教师当选,获优秀教师称号。

2、优秀辅导员(班主任)为2011年以来的连续担任辅导员(班主任)不少于一学年的辅导员(班主任)。

(二)评选的时间:201264611

(三)评选的总比例:

1先进单位,全院的15%,4个。

2、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为参评人员的15%,58人。

3、优秀辅导员(班主任)为参评人员的10%,16人。

四、评选原则和程序 :

(一)评选原则:坚持条件,突出先进性,评出学习榜样。

(二)评选程序:学习评选通知、评选先进、部门申报、院领导班子会议审批、评选公示、公布名单。具体办法如下;

1、各系部推荐优秀辅导员(班主任),名额分配如下:公共课教学部1名;国际贸易系2名;电子信息系3名;会计系(含五年制高职)5名;工商管理系2名;旅游管理系1名;艺术设计系2名,共计16名。

 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牵头,会同学生处、保卫处、团委、后勤服务中心四个部门负责人对各系部推荐的优秀辅导员(班主任)名单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不能增加推优人员但允许淘汰,对缺额指标不再增选。

2、各系部、处室在全院范围内推荐先进单位4个(原则上不自荐)和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51名;在一岗一薪聘用制工作人员中推荐7先进工作者(各系部、处室人员名单和评先名额;辅导员、班主任名单和评先名额;一岗一薪聘用制工作人员名单和评先名额见附表)。

3、具体评选办法;

1)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

①本系部或评议组提名得2分;

②其他系部或评议组提名得0.5分;

2)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①学生测评得分前20名的教师得5分;21-40名的教师得3分;41-60名的教师得1分。

②本系部推荐提名的教师得5分。

③教务处提名附议的教师得1分。

④教学督导委员会提名附议的教师得1分。

⑤其他系部或评议组提名附议的教师得0.5分。

五、要求和说明:

(一)611(星期一)下午下班前,所有推荐名单报人事科研处(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

(二)评选的个人奖项名单不要重复。

(三)对上一级表彰的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班主任等)原则上在学院评选出的先进个人中产生。

(四)对在年度工作中有重大失误;因工作过错使学院的社会声誉、经济利益受到损失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评为先进个人。

六、表彰

先进集体颁发奖状,奖励获奖部门1000元代金券和1000元人民币。

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300元。档案记录,在今后的晋级、提干、职称评定、进修等方面,作为参考条件。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1:系部、处室人员名单和评先名额表

  附2辅导员(班主任)名单和评先名额

3:一岗一薪聘用制工作人员名单和评先名额表 

 

��年六月四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