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省教育厅2024年高校中青年教师培养行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处室: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高校中青年教师培养行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24138号)通知精神,现就开展省教育厅2024年高校中青年教师培养行动项目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及推荐名额

(一)申报项目类别

1.类别一:学科(专业)带头人培育项目

条件: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受聘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5年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55周岁。主持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项目。

2.类别二:青年骨干教师境内(外)访学研修资助项目

条件: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5年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或具有博士学位和3年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45周岁。研修计划有相关教研、科研项目为依托。

3.类别三:优秀青年教师培育项目

条件: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5年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或具有博士学位和3年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二)推荐申报名额

由学校推荐至教育厅项目备案的名额由组织人事处组织评审专家评审后,报学校审议确定。

二、申报提交材料

1.申请表(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份)

2.汇总表(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份)

3.支撑材料(电子版一份)

所填写的内容须附相应支撑材料,扫描成一个连续的PDF,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资历材料(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件、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扫描件);

2)申请表中列举的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或论文首页扫描件、科研项目任务书或批文、获奖证书及专利情况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3)申请表中其他内容的相关支撑材料。已获得过上述项目支持并结题的,同时提供结题文件。

三、其他要求

1.每位申报人限报一项,不得同时兼报。

2.已入选过国家级、省部级重点人才工程项目人员,不得申报。已获得过上述项目支持、尚未结题的,不得再次申报。已获得过上述项目支持的,不得再次申报同类项目。已获得学科(专业)带头人培育项目支持的,不得申报优秀青年教师培育项目。

请有申报意向的教师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并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盖章)交至组织人事处娄老师处,电子版按“二级学院(部)+姓名+申报项目命名发至345103057@qq.com,申报截止时间520日(周一)。

联系人:娄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551-65659300

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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