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力度 精心组织
进一步加快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摘要)
──在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林 海
(2010年4月2日)
今天的会议,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四中全会关于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精神,落实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按照今年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强力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确保2010年在全省基本建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正常运行机制,省直各部门(单位)上半年、市县年底前基本完成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全省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合同签订率达到90%。可以说,这次会议既是一次推进会,也是一次再动员,更是一次督办会。刚才,邓世荣同志依据皖人社秘〔2010〕69号文件规定,就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政策解读,并针对各地、各单位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集中解答。省文化厅和芜湖市分别就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做了经验介绍。下面,我就加快推进全省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定改革信心
第一,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内在要求。长期以来,事业单位整体改革滞后,政事不分,事企不分,存在着人员管理行政化、用人机制不灵活、实际身份终身制、运行效率不够高等问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各项改革的深入推进,传统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越来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干部人事制度和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以建立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以转换用人机制和用人制度为重点,建立起一套有别于机关和企业,符合事业单位发展规律和特点,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人事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是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在改革中,管理体制的创新是关键,用人机制的转换是重点。要把聘用制度作为事业单位的基本用人制度,把岗位管理制度作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管理制度,这 “两个基本”, 聘用制体现了事业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岗位设置管理制度体现了政府宏观管理,总体上体现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这也决定了岗位设置管理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的基础性地位。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切实实现“两个转变”,即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是实现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待遇能高能低的重要条件,也是搞活用人制度,增加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促进事业单位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内容。因此,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就必须建立岗位管理制度,认真开展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第二,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是建立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根本保证。事业单位是由政府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社会公共服务组织。政府对事业单位加强宏观管理,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必须的。建立健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重在机制创新,主要是建立完善“六个机制”,即合同用人机制、公平竞争机制、绩效评估机制、分配激励机制、人员退出机制、监督管理机制。实行岗位管理是建立健全这六项机制的重要基础。人员聘用要以岗位为前提;合同管理要以岗位职责为依据;考核要以完成岗位职责任务为标准,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同时考核结果又是调整岗位和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工资待遇包括绩效工资要根据岗位确定;培训要以岗位职责任务为基础;退休待遇与工作岗位密切相关;人员续聘、解聘、辞聘、人事管理的监管也都要以岗位的设置、要求和条件为重要依据。总之,作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一项基本管理制度,岗位管理贯穿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各个环节,成为公开招聘、竞聘上岗、岗位考核、岗位培训、收入分配等制度的重要基础。因此,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必须要从规范岗位设置入手。只有加快实施岗位设置管理,把加强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有机结合起来,才能尽早建立起符合事业单位发展规律和特点的用人新机制。
第三,开展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是落实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目前,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第一步工作基本完成,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已经按照本人现聘用的岗位执行了相应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正在按国家统一部署分三步实施,第一阶段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已经全部兑现,卫生及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方案正在研究拟定,但是,占事业单位人员70%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只进入了本层级最低等级岗位,只有等到规范的岗位设置完成并按规定核准后,才能按其明确的岗位等级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要真正建立起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设置管理又是不可或缺的前提条件。这是关系到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的问题。迫切要求我们抓紧开展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加快工作进度,缩短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与岗位设置的“时间差”,确保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策尽快落实到位。
二、紧抓关键环节,把握基本要求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是一项制度创新,实施工作中必须坚持正确改革方向,准确把握基本要求,抓住工作关键环节。推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目的,就是为了增强事业单位的活力,提高事业单位的效益,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岗位设置的任务大致有三项:一是设岗,要因事设岗、科学设岗。二是聘用,要实行全员聘用,按岗聘用、按岗定酬。三是建立机制,建立健全正常的人事管理运行机制。岗位设置的重点环节,主要是研究制定设岗方案,严格按程序核准,组织好人员定岗,签订聘用合同等。因此,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里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要准确把握基本要求。“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是岗位设置管理的基本要求,也是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这个基本要求与岗位设置工作流程即岗位设置、岗位聘用、组织认定和兑现岗位工资相一致,要把这个要求和原则贯穿到岗位设置管理的全过程。按需设岗就是根据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目标等进行设岗,而不是因人设岗,不设“人情岗”、不留“特殊岗”、不搞“照顾岗”,这是前提和基础。竞聘上岗要求单位在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通过竞争机制聘用工作人员,实质就是要在事业单位用人制度中体现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用制度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保证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实现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充分调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保持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充满生机与活力。按岗聘用是按需设岗的必然要求,即有什么岗位、按什么岗位条件和要求选什么样的人的问题,体现了“因事择人”和“人岗相宜”,而不是依据现有人员确定岗位,重点解决“适才适用、人尽其才”的问题。合同管理是聘用制的表现形式,体现了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之间平等的民事权利,打破了工作人员对单位的人身依附关系。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按约定的权、责、利方面的条款共同遵守。同时,聘用合同也是确定人事关系和进行争议仲裁的法定依据。现在有的单位领导对此理解不够,担心引进人才、吸引人才时当事人不愿签订合同。这种担心是多余的,且已不合时宜。实际上,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已在全国范围内施行,无论人才到哪里均要签订聘用合同,签订合同对于维护单位和个人双方权益都是有利的。
第二,要准确把握实施范围。总的要求是按照我省实施意见的规定执行,不能乱开口子,既不能缩小范围,也不能扩大范围。对现有超编人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有的单位超编进人本身就是违规的,有的则是事业发展需要而编制未能及时调整造成的,这个问题最终要靠深化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改革来解决。但是,需要说明的是,只要不是属于违规进人的,是单位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与单位有正式的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进行管理的人员,应纳入岗位设置管理实施范围。
第三,要坚持“先入轨、后规范、再完善”。在实施过程中,要坚持“先入轨、后规范、再完善”的原则,重在确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基本制度。要从全局出发,把握好实施范围、结构比例、岗位条件、“双肩挑”、首次岗位设置和组织聘用、签订合同等重点问题,使绝大多数工作人员先进入岗位,建立基本制度,确保面上工作顺利推进。对一些情况复杂,需要其他制度改革配套,一时又难以解决的问题,暂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不要因个别问题而影响整个实施工作的推进。在首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过程中,对一些操作难度大、矛盾突出的单位,可先重点做好按岗聘用、合同签订、工资兑现等工作,确保平稳入轨。待过渡转入正常后,必须按岗位设置基本要求执行。
第四,要坚持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相配套。这次实施岗位设置管理,不是单纯的用人制度改革,而是与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紧密结合。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与岗位结合在一起,待遇随岗位确定,岗变薪变。不同类别、不同等级的岗位与岗位工资一一对应,岗位设置、岗位聘用与工资待遇紧密挂钩。
三、强化推进措施,确保工作落实
面对岗位设置管理这项矛盾很多、难度很大,十分复杂、十分艰巨的工作任务,总的要求是全力以赴、积极推进,稳慎实施、稳中求快。
第一,切实加强领导,形成工作合力。推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部署,不是做不做的问题,而是必须完成的工作,没有协商讨论是否要进行的余地。这项改革势在必行,与其被动等待、观望不如积极主动改革。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作为一项全新的制度设计、制度改革,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必然会遇到来自传统观念、习惯势力的阻力和原有制度所产生的惯性作用,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复杂性。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要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工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明确完成时限,确保工作进度。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必须切实树立时间观念,保证工作进度。要按照全省会议要求,把握好几个时间节点:一是省直单位要在6月底前基本完成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条件成熟、操作易行的单位力争提前完成。二是各市所属事业单位要力争在10月底前基本完成。三是各县(市、区)要力争在年底前完成不少于90%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任务。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加强政策指导、工作协调和督促检查,保证工作进度,确保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如期完成。
第三,强化监督措施,落实工作责任。为全面及时了解岗位设置工作进度,按照国家要求,建立进展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各市要在每个月的月底前将本市(含所辖县、市、区)进展情况书面报告省厅,我们将适时进行通报,并开展督查。对进度迟缓的地方,将取消年终评选先进的资格。省直事业单位在完成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前,除政府聘任的领导人员和政策性安置的人员外,暂停晋升现有人员职务或岗位等级;逾期完成的,岗位变动后岗位工资兑现时间从单位聘任的下月起执行。
第四,积极稳慎实施,确保社会稳定。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各地、各部门在实施工作中,要坚持以人为本,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思想认识和实际问题。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要公开透明,重大事项要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要充分调动广大职工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使岗位设置更具可操作性,更趋科学化。特别需要强调的是,一方面要做好舆论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要深刻理解政策精神,提高政策水平,与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达成政策共识是做好改革工作的重要基础。要明确推行岗位设置是完善事业单位内部管理的一项制度,一个抓手,是以建立和推行新型人事管理制度和引进竞争激励机制为重点,不以减人为目的,不可能一蹴而就,解决事业单位历史形成的所有问题,避免引起误解。讲清这项改革会给大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因晋升聘用岗位级别而增加工资,但对其他人员不存在降低基本工资的问题,使大部分人打消疑虑,为改革顺利实施奠定思想基础。另一方面要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稳定既是改革的大局,也是改革的底线。改革必须维护稳定,但稳定不能成为拒绝改革的理由。因此,我们要把维护稳定与推行岗位设置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把问题和困难想在前面,做到心中有数,把握工作节奏,稳扎稳打,确保平稳推进,顺利实施,按期完成。
第五,实行动态管理,建好信息管理系统。各地、各部门要重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人员聘用工作的基础台帐工作,建立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岗位设置管理和人员聘用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化水平。这项工作省厅事业处会同有关方面已在着手进行,希望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厅要求,积极做好相关数据的收录、上报工作。